司法为民促和谐,多元调解化纷争
2025-12-22 15:11:3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左爽 | 作者:蒋琼 蒋赟 | 点击量:5543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蒋琼 蒋赟)近日,祁阳市人民法院金洞法庭通过诉前调解与多元解纷机制,成功化解一起历时多年的乡村道路建设工程款结算纠纷,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。

2016年,原告承包了石鼓源乡某村村道修建工程,工程总价款一百二十余万元。工程完工结算后,因部分尾款未结清,原告诉至法院,要求村委会支付剩余工程款三十余万元。

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,并未直接进入诉讼程序,而是细致审查证据,并与双方初步沟通。鉴于纠纷历时较长、村委会人事变动及账目繁杂,若直接裁判难以彻底化解矛盾,法庭决定优先开展诉前调解,组织双方逐一核对支付凭证、工程确认单等材料,确认无争议部分,梳理争议焦点。为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,法庭还联动石鼓源乡人民政府共同调解,一方面继续协助当事人双方厘清争议款项,逐项核对说明;另一方面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双方互谅互让,兼顾长远关系与乡村和谐。

最终,在法院与乡政府的协同努力下,双方当事人就剩余工程款的支付事宜达成一致:对无需再行支付的部分予以明确;对应支付的款项,制定了兼顾村委会偿付能力与原告合法权益的分期履行方案,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
责编:左爽

一审:杨友林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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